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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装件的低气压试验及试验设备选取
在流通领域中,包装件的运输方式有海、陆、空三种。出口件用船舶、飞机运输较多。海陆运输主要考虑风浪颠簸及浸水的影响;而航空运输中,飞机的振动一般为高频,高频振动对包装件影响不大,而在飞机起飞和着陆时对包装的冲击也相对较小,所以包装件如果满足其他运输工具的要求,则飞机运输中不会对包装件造成大的伤害。但是与其他运输方式不同的一点是,飞机在高空,高度约高气压则越低,有的包装件在低气压情况下,有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。因此国家规定了运输包装件低气压试验方法,用来评定在空运时飞机飞行高度不超过3500m的非增压仓内的运输包装件耐低压影响的能力,以及包装对内装物的试验方法。
      对于海拔高度在3500m以上的地面运输,也可参照本试验方法。
试验原理:将试验样品置于气压试验箱内,然后将试验箱内空气压力降低到相当于3500m高度时的气压,将此气压保持预定的持续时间后,再使其恢复到常压。如有必要,在此期间也可将温度控制在相同高度时所具备的温度。
试验设备:试验设备主要是气压试验箱,要求它应具有足够大的尺寸以容纳试验样品,并能进行气压和温度控制。
试验过程:将试验样品各部位进行标注,并进行预处理。
将实验样品在预处理5min之内放入气压试验箱,以不超过150*105mPa/min的速率将气压将至650*105mPa,在预定的持续时间内保持此气压。气压保持时间在2h、4h、8h、16h内选取。
运输包装件进行低气压试验时,如有必要综合考虑气压和温度的影响,则在试验时保持气压试验箱内温度为-8℃上下不差1℃。
试验样品在箱内减压后,放置预定的时间,然后以不超过150*105mPa/min的增压速率冲入符合实验室温度的干燥空气,使气压恢复到初始状态。
试验后按有关标准规定检查包装及内装物的损坏情况,并分析试验结果。
试验时应选取符合相关国家规定的设备,如济南百戈实验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实验设备。
联系人:董宝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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